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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龙亢农场产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08年8月1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农场经济,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培育怀远西部重要经济增长点,怀远县委、县政府在“十一五”规划中提出龙亢农场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建材工业等为主导的综合性工业及良种繁育、农产品交易、物流配送等行业发展战略。并于2006年6月30日成立了“怀远县龙亢农场产业集中区”,同时成立了“怀远县龙亢农场产业集中区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协调龙亢农场产业集中区的建设发展,解决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授予了怀远县龙亢农场产业集中区“行政管理权、执法权和财税返还”的特殊政策。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及实施后,将向环境排放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烟尘、粉尘、二氧化硫等废气、噪声、固废和生活垃圾等污染物,这些污染物的排放对本项目周围的地表水、环境空气和声环境质量都有影响。为确保区域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以合理的布局、优良的环境条件促进园区的招商引资,为未来园区环境管理和入园项目筛选提供科学决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53号令)等有关规定,怀远县龙亢农场产业集中区委托宿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开展怀远县龙亢农场产业集中园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以期为园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指导。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方法》,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就规划基本情况向公众发布公告。为此,现特向社会公布《怀远县龙亢农场产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一、规划的名称及概要
(1)规划名称:怀远县龙亢农场产业集中区
(2)规划地点:怀远县龙亢农场
(3)规划期为:2006-2020年
(4)规划实施主体:怀远县龙亢农场产业集中区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5)规划范围为:产业集中区近期规划0.77平方公里,北起经一路,南至经五路;东起纬一路,西至纬五路。远期规划2平方公里。
(6)规划目标: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决策为指针,积极兴建界阜蚌高速路口怀远县龙亢农场产业集中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发展生态农产品深加工、建材工业、农资生产、无污染配套加工和制造业项目,大力发展仓储物流业。成为农场新的经济活力增长点,带动龙亢农场及周围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力求通过重点控制规划区基础设施、土地使用性质、土地开发强度、规划区景观引导,对入区企业进行筛选,以保护资源与环境。同时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设计提供条件,为规划管理部门提供依据。
(7)规划布局结构
根据农场村镇体系的现状经济特征及交通网络,规划农场的村镇体系经济空间上形成“一心两区两轴”的结构形态。根据各村镇现状基础及其在经济轴线上所起作用,规划农场场部为场域经济中心,高速出入口处产业集中区为工业聚集区,是农场经济发展的次中心,与307省道经济轴线共同承担带动龙亢农场经济发展责任,共同促进场域城镇体系均衡、健康发展。
“一轴”指产业集中区纬三路,是规划区的主要道路,规划沿路设置管委会、展销中心、中心绿地、停车场等公共设施;同时,搞好道路绿化,控制好道路两侧建筑风格,是规划区的景观轴线;
“另一轴”指沿区内经三路两侧的绿化景观带,既是景观轴,也是生态轴;
“一心”指规划区内纬三路和307省道交叉口处管委员会、展销中心、仓储物流中心、中心绿地、停车场等公共设施布置地块,是规划区行政管理、商业、交通的综合中心。
“两区”指规划依据产业集中区风向划分的一、二类工业用地。
二、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预防和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与措施

园区内项目及基础设施在施工期将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但由于施工期是暂时的,只要加强环境管理,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及建成投入使用后,将向环境排放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烟尘、粉尘、二氧化硫等废气、噪声、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等污染物,这些污染物的排放对本项目周围的地表水、环境空气和声环境质量都有影响,各项污染物经处理后均可满足环境要求。具体措施如下:
(1) 加强废气排放治理措施。首先,园区应要求进区企业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尽可能减少生产过程污染物排放。其次,应当采取高效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2) 控制园区的污染物排放总量。企业必须控制各种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总量控制规定的排放限值,必须符合区域节能减排要求。
(3) 合理布置绿化区域,扩大绿化面积。绿化应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出发点,应考虑在产业区与居住区之间设卫生防护林带;在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及烟尘的车间与要求清洁的车间或部门之间应设隔离林带;在树种选择上应考虑到景观和环境等多方面的要求。
(4) 调整能源结构,提倡使用清洁能源。在天然气未接通前,近期新入园企业须使用液化石油气、轻柴油等清洁等能源;对于园区现有企业,应提高脱硫除尘效率(脱硫效率≥80%,除尘效率≥95%),条件许可时逐步使用液化气、轻柴油等清洁能源替代燃煤。
(5) 随着园区的发展,园区排水量将不断增加,建议龙亢农场污水处理厂建设的进程。
(6) 园区应加快污水管网收集系统的建设。排污企业排放污水或废水时水质必须达到污水管网纳管水质标准,无法达到纳管标准的必须进行预处理。
(7) 污水处理装置、固废堆场、车间地面等应做防渗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下水源地。
(8) 全面推行排污申报登记制度。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或污水管网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登记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运行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并提供防治水污染方面的技术资料。
(9) 加强车流组织与交通管理,规定过境车辆、重型运输车辆的行驶线路,原则上只在交通干道通行,避免交通噪声的影响扩散道整个区域。
(10) 加强固定源噪声控制。企业、公共设施建设前期环评阶段就应对固定噪声源的位置布局、控制措施提出要求,并在建设中落实“三同时”的要求,确保其达标排放。
(11) 危险废物,必须采用专用车辆,委托专业公司收集运输,运输公司必须持有有毒有害废物运输资质,并每年通过资质认定。
(12) 对危险废物的贮存、申报、经营许可、转移、排放作出明确规定。对园区内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成分特征、排放方式及污染防治设施和废物的主要去向进行备案,并对收集、贮存、利用、处理、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能力评估。
(13) 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禁止危险废物混入一般产业固废进行处理;禁止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园区内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回收处理。
(14) 依照“循环经济”理念实现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根据《怀远县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对怀远县城市发展方向和用地布局及功能分区的规划:未来怀远县将形成“一心三轴”的树叶状的空间发展模式。发展定位为将龙亢镇(河北)、项桥、龙亢农场合并建设成大龙亢镇,形成怀远县域西部重要的经济中心,以农产品加工业和现代商贸为主的工、商、贸一体的小城市。人口规模:中心镇在2010年城镇人口达到4万人左右,到2020年城镇人口达到8万左右。设立龙亢产业集中区正是为这一地区形成怀远县域西部重要的经济中心,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培育怀远西部重要经济增长点,一个重要的配套措施之一。
怀远县龙亢农场产业集中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怀远县总体规划要求。地理位置位于怀远县市区西部,该园区北依307省道,东距界阜蚌高速公路入口不足1000米,区域交通及为便利便于原料和产品的运输。且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将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的情况下,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园区的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园区选址有条件可行。其可行的条件为:
⑴加强污染治理,落实各项噪声、废气、废水及固废物治理措施,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⑵企业生产规模严格限制在报告书中所列水平。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五、公众索取补充环境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公众参与的主要范围是:
周围受影响的人群、关心该项目的普通群众和当地乡镇政府职员等。
2、公众参与主要事项: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评价单位首先在当地进行《怀远县龙亢农场产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群众在了解基本信息后可寄信或打电话、发电子邮件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九、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怀远县龙亢农场产业集中区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人:李应河
联系电话:13155207999
环评单位: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高勇
联系电话:3923607
200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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